闽妇【2014】9号
福建省妇联关于举办2014年省家庭和睦
大讲堂师资培训班的通知
各设区市妇联、平潭综合实验区妇工委,省直机关妇工委、省国资委妇工委:
2014年省妇联将以“巾帼建新功、共筑中国梦”为主题,大力开展“家庭建设年”活动。为了培育优秀宣传骨干,在全省进一步开展“家庭和睦公益大讲堂”活动,更好地引导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、树立良好家风方面发挥独特作用,促进家庭和睦、社会和谐,省妇联定于2014年3月10日-12日在省妇女干部学校举办福建省家庭和睦大讲堂师资培训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及人数
1.各设区的市妇联、平潭综合实验区妇工委,省直妇工委、省国资委妇工委分管宣传工作的领导或宣传部长1名(领队);
2.每县(市、区)1名,由各设区的市妇联从所辖县(市、区)选派,人员要求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及表达能力,能胜任大讲堂授课工作。
3.培训人数共计94人。
二、培训时间及地点
培训时间:3月10日-12日(其中3月10日报到);
报到地点:福建省妇女干部学校六层(福州市华林路163号省妇联大院内);
培训地点:福建省妇女干部学校九层大教室。
三、培训方式
采取课堂讲授与交流研讨相结合的形式进行。
四、培训主要内容
1.构建和谐家庭的基本理念;
2.“夫妻课堂、亲子课堂、婆媳课堂、祖辈家长课堂、邻里课堂”教学示范课;
3. 各设区的市妇联、省直妇工委、省国资委妇工委宣传工作交流。
五、其他事项
1.免收培训费,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负责。
2.参训学员请随带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。
3.请各设区的市妇联负责落实本市参训学员,于2014年2月28日前将参训人员回执表发邮件或传真至省妇女干部学校培训部。
联系人:陈福英 顾志峰
联系电话:0591-87859420(传真) 87829384
E-mail:fgxpxb@163.com
附件:参训学员回执表
福建省妇联
2014年1月23日
附件:
参训学员回执表
市妇联:
序号 |
姓 名 |
单位及职务 |
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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领队: 联系电话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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